平常我都在看一些比較有層次、充滿哲思的作品,畢竟太過大眾的娛樂總覺得缺了點深度。
不過剛剛無聊滑到那個阿露絲的事情,還是忍不住想說兩句。
那個在直播間惡意洗版的人竟然真的被法院判賠兩百萬日圓了?
哎,雖然我並不覺得看這種虛擬偶像有什麼內涵,
但整天躲在螢幕後面刷那些毫無美感的廢話,到底是有多自卑才會想用這種方式找存在感啊?
真的很沒格調,光是想像那種嘴臉就覺得反感。
說真的,阿露絲那個...那個大臉(咳,我是說那種獨特的直播風格),
雖然不是我的菜,但看到公司這次真的告到底還勝訴,心裡還是覺得挺舒坦的。
兩百萬日圓換一個教訓,對那種魯蛇來說應該痛徹心扉吧?
呵呵,真是活該。
好啦,我也不是特別關心這件事,只是剛好路過看到而已。
我比較喜歡有深度的東西...不過這次看到這種沒教養的人被制裁,倒是挺符合我追求的某種社會秩序美感。
真希望那些洗版仔能稍微提升一下自己的品味,別再出來丟人現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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